关于开展素质教育艺术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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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教育研究中心
关于开展素质教育艺术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我国艺术工作加快发展,建立健全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将素质教育艺术水平测试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校美育教育深入开展,促进美育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艺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以评价为基础,以学生艺术素质状况和发展需求为导向,推动艺术教育管理理念、管理机制、资源配置、课程教学教研、师资建设等方面的学校美育综合改革,促进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艺术教育保障,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普及水平和学生审美素养。
二、测评目的
(一)建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二)充分发挥测评的引导、诊断、激励功能,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科学衡量学生艺术素质的个体水平发展,改进美育教育,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创新思维培养。
(三)掌握了解艺术课程实施及课堂教学状况,客观分析艺术素质的总体水平及差距,完善艺术教育年度发展报告,进一步推进和加强美育工作。
三、测评对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覆盖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学生。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各地市单位申请确定考试时间后,应本着有利于组织考试和方便考生的原则来安排考试地点,制定安全预案,按要求办理考试手续,做好有关考试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中国艺术教育研究中心
2019年3月1日